從小英文很爛,是那種全班英文平均考80分,我可以始終如一的保持在考20,30分左右。之後,很片斷的背單字,看得懂單詞,但連在一起老是看不懂。工作十幾後,某次公司派去受訓兩週,但需要全程用英文,又不好拒絕主管,只好硬著頭皮開始上英文課。

我一直很不喜歡枯躁的英文課,背單字,上文法,上了這麼多年,始終沒有進展。一直到2018年10月左右,我找了家教Wendy,他是從英文歌和新聞開始上課,從裡面找文法找單字開始學習,那些都是我很不懂的熟或不懂的部份,我才慢慢對英文有了興趣,雖然還是很挫折,自已常常看不懂,常常記不住,但至少我還是有興趣打開英文講義繼續念。

不過,我覺得我有明顯進步的時點,是開始每天練習Readtheory,大概維持了半年之後,平均分數從3分進階到6.5分左右。

圖片 2021-06-11 11-50-48.png

閱讀和字彙因為這樣進步很多,從一篇大約花一到兩小時,做完及查單字,進步到,我可以大概只花二十分鐘做完一篇。做的過程中,我不會查單字,而是反覆看內文,去猜那些不認識的單字,可能的意思,這樣的好處是,可以訓練習慣用英文的思維邏輯的去理解作者要表達的內容,而不是查單字,然後,卡住,拼拼湊湊的用中文的方式去看懂內容。

現在我還是持續有在寫Readtheory,但這個方式,聽力一直都沒有明顯進度,所以,降成一週兩到三篇,維持閱讀能力及字彙量,其他的時間,我拿來練習聽力,目前有一點點成效,還沒有很明顯,之後,再來分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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